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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统计局 日期:2017-05-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统计局党总支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

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建设廉洁鄂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实际效果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开展方式

支部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严格按照“3+X”(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自觉交纳当月党费+若干自选动作)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要垂范在先、示范在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

四、学习内容

1、学习“两项法规”。 组织学习讨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活动。

3.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阅读典型案例《忏悔录》,参观一次“镜鉴清明”廉政文化展,深入开展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

4、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市文体新广局组织的廉洁京剧巡演活动。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支部要全面学习宣传《准则》《条例》,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准则》《条例》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支部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宣教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督办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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