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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鄂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认真梳理,形成2014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提及的统计数据时限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分别在“中国鄂州”政府门户网站鄂州统计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鄂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1-3830197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权利增强统计信息透明度,市统计局将统计生产过程中获取和提炼相关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公开内容。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统计指标解释、统计信息和分析、主要统计数据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市统计局公开了单位及内设科室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信息,做到公开的全部公开。   2、公开方式。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和鄂州统计网向公众公开,同时也采用新闻发布会、举办“统计开放日”、定期发布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间。市统计局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生产后的15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统计信息,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14年,我局没有因统计信息公开而发生的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统计信息公开的主要作法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通过统计信息网快速、便捷获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2014年,我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发布的力度 

 

 

 

 

 

 

 

 

 

 

 

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了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局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计算站两位同志担任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核、传、更新等工作。    二是畅通渠道2014年,我局投入0.9万元,统计信息网站主页面进行了重新设计,全面调整板块栏目,优化网站功能,升级防火墙经过全新设计的鄂州统计信息网正式上线成为宣传鄂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窗口与便捷通道。截至目前,共有6855121人次访问了鄂州统计信息网。   是加强合作。深化与新闻媒体合作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发布各类统计产品和信息。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媒介,解读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受到社会公众点赞   三是服务社会公众。为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2014年我局开通了数据网上查询平台。在鄂州日报开辟“统计之窗”专栏25期。编印《鄂州统计年鉴》,改版《鄂州统计月报》。向市图书馆捐赠统计资料80套。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统计新闻宣传,不断强化统计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正确把握对社会关注的信息导向。进一步完善统计新闻发布程序,逐步健全统计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把新闻稿件审核关,确保统计信息发布质量。                                                                                                     鄂州市统计局                                                                 2015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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