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双随机”和常规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结合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鄂州市内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单位)和项目,执法检查的范围包括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资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活动等专业。
葛店开发区执法检查单位数共8家,其中规上工业2家,投资项目单位2家;临空经济区执法检查单位数共3家。
二、检查时间
根据《鄂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次检查时间:7月19日至7月24日,共检查5家企业和单位,包含临空经济区3家,葛店开发区2家;
第二次检查时间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待定, 11月30日前完成剩余执法检查任务。
三、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的随机软件抽取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3个“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为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二)常规执法检查。除“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的执法检查企业外,其余企业以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四上”企业名录库为总体,结合市局各专业报表查询、现场核查、税务资料比对等因素,在该区域内选取数据差异大的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执法检查对象。
(三)检查人员。根据统计执法工作任务和要求,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骨干中抽取5名统计执法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第一次执法检查报告期为2021年1-6月,第二次执法检查报告期以实际检查时间所在的报告期为准。主要检查规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商品销售额、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商品零售额、限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营业额、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房地产销售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等指标。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和不完整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3.是否存在有违反统计法的文件。
五、工作要求
1.严明纪律。在检查、办案过程中,统计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泄露执法检查的情况;执法人员要守纪律、讲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廉洁自律,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2.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及时处理。本次执法检查时间跨度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
统计执法检查小组人员分组
带队领导:邓雪亮 吴向红
第一组:组 长:王君
书 记 员:黄显明
检查人员:王君、刘兵、黄显明、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组成员
第二组:组 长:王战
书 记 员:黄显明
检查人员:王战、罗洁琼、黄显明、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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