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鄂州市统计局的牵头负责、精心组织下,市直各自然资源资产编制责任单位全面完成了全市2021年度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四个账户的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以及上报工作。
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的最新要求,制定《鄂州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对工作的组织、流程、数据采集规范、质量控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编制各责任单位的年度分月工作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市统计局及时协调解决编制工作、编制经费以及各单位、各区之间工作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直各责任单位严格遵照工作流程有关规定和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账户数据质量。各责任单位以及各区、开发区通力协作,加强联动,确保各账户数据横向、纵向衔接。市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局还聘请省、市有关部门的专家对该局负责的各账户数据进行了全面评估、审核并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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