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认真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我市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提升统计能力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一、修改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党中央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统计法修改工作,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基本制度框架稳定的前提下,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信息共享,反映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新变化,落实加强统计监督的任务,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防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为推动新时代统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重要意义
一是修改统计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此次修改统计法,就是要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行。
二是修改统计法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此次统计法修改,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引领作用,就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推动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统计监督等作出制度规定。
三是修改统计法是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统计监督等统计基本职能予以充实,对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统计基本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
三、主要内容
此次统计法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统计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新增加三条、修改二十一条。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二是增加统计监督有关规定,推动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加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三是体现新发展理念要求,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四是围绕优质服务宏观决策,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改革成果。五是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增加进一步防治统计造假的规定。六是强化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提高统计资料利用效率和政府统计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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