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做好PDA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PDA数据上报内容
(一)单位和个体户数据
各地已采集到PDA上的数据,要尽快审核保存上报,做到随审随报。建议一次上报的单位(个体户)数量不要太多,避免无线网络的不稳定造成数据上报失败和数据丢失。
各地对已经上报到数据处理平台上的单位(个体户)数据要仔细核对个数,坚决避免PDA上显示的上报单位(个体户)个数与平台上查询到的个数不等的情况出现。
(二)建筑物表数据
建筑物表数据可随单位(个体户)数据一起上报,也可以等待小区普查全部完成后一次报送。但要注意做好数据备份。
(三)照片数据
为保证普查对象数据和照片的有效衔接,请各地经济普查办公室督促普查员在普查对象数据和照片信息采集完整后上传数据。如果数据上报后新增调查单位或个体户,在上报新增单位或个体户数据的同时,必须重新进行一次照片数据上报工作。
二、 数据上报操作方法
(一)单位(个体户)数据
1.数据量大的,建议在有wifi状态下上报。
2.在数据上报前必须做一次数据备份。如果报送失败,可以用上报前备份的数据恢复后再上报。
(二)照片数据
请各地严格按照附件:“湖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照片上报操作说明”完成照片上报工作。照片上报后,登录http://10.42.30.83网站进行核对。查询时输入小区的14位行政区划代码,可以查看相应小区已经成功上传的照片数量和文件名;输入县以上区划代码可以查询到照片数量;输入唯一码则可以查询单个单位(个体户)的照片数量和文件名。各地在上传后,登录此网站核对有无错漏的照片。如果有丢失的,重新在PDA上导出照片并上传。
三、数据备份操作方法
数据备份有以下几种操作方法:
(一)登录PDA采集软件,点击“设置”—》“数据备份”。
(二)点击“数据同步”下的“导出数据”和“导出照片”。
(三)在电脑上建立能区分本乡镇每台PDA的唯一目录,并在目录下按时间序列建立备份目录。每个目录下存放从本PDA上拷贝下来的EC3、EconomicCensus、Mapabc、sso目录。
以上三种备份是各自独立的,备份的数据也不能相互替代,其中把目录拷贝到电脑的第三种备份,能相对完整保留数据。
四、延长使用3G上网卡的时间和计费办法
本次配发的3G上网卡的使用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底,可通过两种续费的方法延长到2014年7月31日。一是提供4个月/每月1G/共30元;二是提供1个月/每月1G/每月10元;若需要续费,费用各地自行负责。
湖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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