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
审核需提交材料 |
审核要点 |
审核机构 |
1 |
行政处罚 |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没金额达到3万元的案件;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 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4.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5.《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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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自由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法规科 |
2 |
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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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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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案件承办机构与审核机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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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减轻处罚幅度超过告知50%以上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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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请第二次延期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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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局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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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强制事项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2、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说明; 3、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说明; 4、拟制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5、《重大行攻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一)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是否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否已按规定时限下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三)是否有查封、扣押的财物可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四)申请强制执行是否符合其它法定条件。 (五)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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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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